第119章 调查报告

这段时间,于雷除了报社的重要采访,基本上是在写着那个下岗职工生存现状的调查报告。他走访了一百多名下岗工人,跑遍了全市十多个乡镇和街道。

 这天他终于写完了,不仅写完了,还把一万多字的调查报告在电脑上打了出来。当然,金小小看着于雷的一指禅鸡啄米似地,难免心血来潮帮着打了一些。

 拿着厚厚的打印稿,于雷内心里是有些不安的。因为越调查,他越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调查中他发现,下岗工人普遍生计艰难。许多下岗职工家庭日常生活十分简单,他们平时吃饭,很少吃鸡鸭鱼肉类,平常一般都是以素菜为主,且多为时季大市菜,还有特别困难的到菜市场捡菜农剥下的菜叶子。因为顾忌面子,说是拿回去喂给猪吃,其实就是他们自己当菜吃。很多人家中,几乎没有什么电器设备。拥有最多的是黑白电视。电冰箱不少家庭也有,但他们使用电冰箱不是为了享用现代化设备,而是舍不得剩饭剩菜的浪费,主要是存放剩菜剩饭不让其馊掉。他们许多家庭没有空调,更谈不上电脑之类的高科技产品,有的只是电风扇——也算是生活奢侈品了。他们中只有极少数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 他们几乎家家都有待赡养的老人,正读初高中丶大学的孩子。每月劳动收入除了赡养老人、供抚孩子已所剩无几,日常生活只能将就着应付。

 第二个方面就是住房难。于雷发现,大多数下岗职工现有住房都是企业未破产前,由企业分配的单位福利房。后在房改中由职工自己出资购买了产权。这些住房大都修建于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面积窄小,户均40到50平方米,设施配套不完善。经过了三、四十年使用,又缺乏必要的维护维修,房屋质量已明显下降,甚至一些成了危房。城市改造中,还有一些下岗职工住房成了拆迁对象。但因政策方面的原因,房屋拆迁后开发商补贴的拆迁款,只能购买新房的几个平米。生活本就拮据的下岗职工根本无力购置新房,许多下岗职工再次面临无房可住的困难,给他们的心身造成极大影响。

 第三个方面是看病难。 当前进入“4050”期的下岗职工,多数面临着身体不适期,这个年龄段也是医学断诊的”多发病”期。肺结核、糖尿病、骨瘤、心脏病等都易于在这个年龄段爆发,还有职业病。一些患病的下岗职工因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只能强忍着丶拖延着病体的折磨,实在不行了,也只能花尽可能少的钱在药房买几粒药应付了事。他们中大多数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不是不想参加,而是实在拿不出这笔够全家人生活一两个月的高昂保费。

 于雷发现,社会不公也是下岗职工生存困难的原因。例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就存在明显的不公。下岗职工申请“低保金”时,社区会以下岗职工领取了安置费或以没有指标名额等理由,搪塞敷衍了事,使下岗职工无法享受党的阳光。同时一些公益单位,滥用公权力,动不动就随意上涨水、电、气价格,或以改造设施名义大肆圈钱,使下岗职工雪上加霜。

 遇到这些问题,下岗职工却无处维权。例如水、电、气等公益单位肆意圈钱,明知是错的,但人家借用的是行政行为,投诉到政府,政府不会理睬。上访,专政机关将其视为精神病,并有可能被强制“治疗”。上诉法院,法院不会受理,并且下岗职工也掏不起诉讼费用。与此类似的,还有房屋拆迁、就业纠纷、养老保险纠纷等等。

 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政策落实难。 很多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大多停留在文件上,很多地方政府拒绝执行。例如,国家针对下岗职工失业问题,劳动部曾明确规定,下岗职工失业期间,每月可领取当地平均工资60%的待岗救济金。但各地政府在实际操作中,从没发放一分钱的救济金。规定下岗职工失业期间,可享有失业救济金保险,但地方政府却以种种借口及理由,拖延拒绝执行。国家惠民政策,被地方政府打了水漂。

 于雷在调查中发现,对于下岗职工的就业,同样面临着很多现实的问题和困难。首先是年龄障碍 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条件,首先进行了年龄限制,先天否决了大龄下岗职工的求职愿望。

 其次是文凭要求。下岗职工普遍文化水平偏低,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初高中毕业后便参加工作,还有相当部分是下乡当了知青返城参加工作的,文化水平有限。而用人单位开口就要大学本科、硕士、博士,下岗职工便只得望而生叹。第三个方面是专业技术限制。大多数下岗职工从参加工作至下岗,都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服务,专业单一,技术面窄,难以适应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