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尚德 作品

220 惊为天人(第2页)

  这四个男女不分的男青年,打听到田富贵家,拖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趾高气扬地进村了。

  然后村民们才打听到,原来这四个人是到富贵家看喜,喝喜酒来了。

  据说,其中那个扛录音机的,人家的爸爸是干什么的来着,开“公私”的。

  反正现在本村的建筑队,在县城是跟着人家干。

  梁家河的建筑队自从前年在县城揽了个活,给粮食局建一栋二层楼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所谓回不来了,不是被扣住了,而是因为活儿干得好,他们一个地方的活儿还没干完的,下一个活儿就已经定好了。

  越干,口碑越好。

  而现在城里好多单位都盖办公楼,建职工宿舍什么的,建筑活很多。

  所以他们这两年一直在县城干

  相较于其他村里的建筑队,给人垒个院墙,盖个猪圈、鸡屋子的小活儿都接。

  梁家河建筑队就是去乡下盖三间大瓦房,对他们来说那都是看不在眼里的小活儿了。

  现在他们跟县城一个叫曹焕忠的大包工头联合了。

  曹焕忠成立了一个建筑公司,为了显示自己规模大,把有一定实力的梁家河建筑队也收编过来。

  其实就是梁家河建筑队名义上属于曹焕忠的建筑公司,其实你是你,我是我,根本还是两家人。

  表面联合除了让建筑公司看起来规模很大,另外曹焕忠还给收编的几个建筑公司揽活儿。

  他揽的活一般价格都挺高,他扒一层皮,比梁家河建筑队自己揽的活价格还高。

  所以这个联合对双方都有利,合作很愉快。

  田富贵因为能干,更因为有建筑方面的天赋,干了几年建筑,一路步步高升。

  一开始从小工升为二把刀,然后升为瓦工。

  到现在为止,在梁家河建筑队,除了队长和会计,他已经是队里的三号人物。

  在建筑工地几乎不用他干垒砖砌墙那些活了,基本上每天就是指挥指挥。

  到了后世,这就是施工员的职位。

  因为有一定的地位,在曹焕忠眼里也算一个人物。

  田富贵结婚,曹焕忠也跟着随礼了,因为很忙,就派儿子曹明坤代替他到梁家河来参加宴席。

  曹明坤从小在县城长大,几乎很少到农村来。

  这次被他爸委派这么一个任务,很是高兴。

  正好来体验一下农村生活,顺便展示一下他那最时兴的一身行头。

  跟他一起来的三个小伙伴还建议,“要不要在婚礼现场放着音乐,给他们跳一段迪斯科?”

  这种留长发,穿花衬衣,喇叭裤,火箭头皮鞋,扛录音机,跳迪斯科的时髦生活,刚刚在县城兴起。

  据说人家大城市早就流行开了。

  曹明坤他们去大城市见识过,回来开始模仿。

  在县城来说,他们算是最时髦的了。

  现在到了农村,那就时髦到天上去了。

  至少他们自己觉得到了农村,比八府巡按到了乡下还要生杀予夺。

  那些看到他们目瞪口呆,跟着就像看西洋景一样的老农民,在他们眼里实在是又卑微又可笑。

  他们的虚荣心在到了梁家河的那一刻,得到了无限的满足。

  走在村里,他们感觉整个村子都盛不下他们四个了。

  那种高档感实在是无以复加。

  本来,农村的结婚,都是从结婚的头两天就开始伺候客人。

  都是吃过早饭,客人就来了,然后中午吃喜宴,有的能喝到天黑才走。

  或者是被送回去的,因为醉得不省人事。

  到结婚这天,还有客人来,但是客人中午喝过喜酒,基本绝大部分下午就回去了。

  新人都是下午过门,黄昏时分才举行个结婚典礼,然后开始坐床,闹喜房。

  也就是说,曹明坤他们四个中午吃完喜酒,就可以回去了。

  但是,他们四个怎么也不想走了。

  因为在忙活着帮忙的人群中,他们赫然发现了一个跟农村人截然不同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十七八岁的样子,虽然还一脸稚气,但是个子不矮了,而且有腰有胯,走起路来那姿势直接让他们四个看呆了。

  尤其是小姑娘的脸蛋,长得不能仅仅用漂亮来形容,怎么说呢,或者在他们四个看来,那种长相叫高贵。

  不管是长相,还是气质,还是穿着打扮,都让他们无比肯定地认为,这个小姑娘绝对不是本村的。

  而是城里来的。

  连小县城的都不是,而是大城市来的。

  因为他们在小县城没见过这么好看,让他们看到就感觉十分高贵,看了还想看,看得都不想走了。

  只希望能多看一眼。

  吃完酒席四个人就在办喜事的这里来回溜达,只希望能再看到那个小姑娘一眼。

  后来终于又看到那个高贵的小姑娘来回穿梭了。

  四个人跟人打听,那个小姑娘是哪里来的。

  那个村民看了一眼,说道:“哦,你不是英子嘛,是俺村的,她哥哥跟富贵是从小光屁股长大的,关系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