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作协会议(第2页)

  “没有关系,说开了就好。”赵思甜没有想到这小男生还挺有担当的,把事儿都揽在自己身上了。是个挺厉害的男子汉,这人真没白救。

  听到了赵思甜的大哥和她竟然救了人,可是学校一个人都不知道,大家都充满了好奇。等到下课了就各种问,后来连秦书书都知道了。

  她十分佩服的看着赵思甜,道:“你和你大哥真厉害,救了人连一声都不出,是真正的大英雄呢。”

  “啥大英雄啊,就我哥是力气大才救了他们一命。”

  “他们?”

  “嗯,还有个小男孩儿。”

  赵思甜看她们好奇就把前些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这事儿就在学校里传开了。

  校长也不知道学校里的学生做好事还不留名的,又连忙发了广播,说了一下赵思甜和她哥的英雄事迹,算是给学校别的学长做个榜样。

  于是,赵思甜‘她哥’就在学校里出名了。

  所以,等着叶建军周六晚上来接赵思甜的时候,明明他已经弄得一身泥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来回路过的学生看着他的眼神都带光。

  还有人小声说:“看,那就是赵思甜她哥。”

  “哇,好强壮啊。”

  “怪不得能扔得动……”

  别的叶建军听不到了,这些个学生说话也声音小的愁人。

  果然都是读书人,底气不足。

  就和自己的那个小媳妇儿一样,讲话的时候要不细听有时候都听不着。还好他耳朵够灵敏,能听到她叫自己。

  嘴角挑了起来,上前一步接过了小媳妇儿手里的衣服,指了一下后面有点破烂的自行车道:“今天哥带你回去。”

  “咦,哪来的自行车。”有点破旧,但是基本零件完好。

  “旧物市场掏来的,花了哥十多块钱,但是能骑,找了个链子能再骑好几年。”

  “是嘛,那挺合适的。”赵思甜拍了拍后架子,然后坐了上去。

  感觉还挺结实的,今年已经是八零年了,国家就要改革开放了。以后,都能做点小生意什么的,所以买个车子还是有必要的。

  即使自己和叶建军回城里,那父母和弟弟也能用啊。

  两人这次比平时快了一倍的速度回家,一进屯子这自行车就被大家注意到了。毕竟这个时代自行车可以说是主要的交通工具,一般人家都没有。整个屯子,只有三四台自行车。

  所以,看到他们两个骑着自行车回来大家就挺好奇的,有的就问了一下在哪来的。

  听说是买的破烂修了才回家,不少人才没再问了。

  但即使如此,这样的破烂也不是一般人家能买的起的。

  回到家,叶建军就找了清油漆将自行车给刷了一下。还别说,刷完了看着就象辆新车子了。

  他人还是很巧的,将自行车这敲敲,那修修,没一会儿就变得别人也能骑了。

  赵思南特别好奇,非得要尝试骑一骑,结果一骑上去摔了一下。

  还好人没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