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四百一十六章钱大路受贿案一审与张志文的…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钱大路受贿案在临海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钱大路,公诉书指控你犯受贿罪,共计受贿人民币一万元,你是什么意见?”审判长孙兵在公诉人读完公诉书后沉声发问。

  “我认罪认罚,我一时糊涂,对不起组织和人民对我的培养。”钱大路痛悔道。

  “钱大路,你除了因为为牛三见丈量土地这件事,收取牛三见贿赂款一万元之外,还有其他受贿行为吗?”公诉人王发奎问。

  “没有,绝对没有,我是一时猪油蒙了心!”钱大路抽泣了起来。

  “当时牛三见为什么要送你贿赂款一万元?”王发奎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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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牛三见因与刘翠兰两家打官司,冰湖乡政府委托我们测量大队去测量两家的承包地数量,以确定地界。牛三见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件事,就托人找到我,要我照顾一下。他当时还拎了两瓶酒亲自到我家,我一看也是很普通的酒,就没有太在意,收下了。谁知,等牛三见走了以后,我把酒从酒盒中取出看一看,结果在酒瓶下边压着一万块钱!后来,我找到牛三见,要还给他,他怎么也不收。”钱大路说着说着还抹了一把眼泪。

  “那你为什么不把钱上交给组织?”王发奎再问。

  “我有侥幸心理,以为这一万元数额不大,不会出事,就没有上交。”钱大路应道。

  “辩护人什么意见?”孙兵用征询的目光扫了一眼辩护律师孙帅。

  孙帅和钱大路并不认识,是偶然接到钱大路妻子的委托承办这个案子的。这种情况俗称散案。

  散案在律师所办理的案子中占比例很小。

  “被告人认罪悔罪,数额又不大,又系初犯偶犯,建议免于处罚。”孙帅平缓地说出了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