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三百三十二章陈兵二诉离婚案


  二00五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时,陈兵第二次起诉张桂儿离婚一案在临海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在陈兵宣读完起诉状之后,独任审判员郭亚萍询问被告张桂儿的答辩意见。

  张桂儿这次并没有请律师。开庭前他曾经征询过阿蛮的意见。阿蛮仍然建议她请王大发律师代理。因为毕竟开庭审理是一项比较专业的工作,没有代理律师会明显降低庭审的效果,甚至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离婚表面上看似很简单,但在调解或者判决的过程当中,不可预料的因素太多。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更需要律师的帮助。

  但无论阿蛮怎样说,桂儿就是一句话:我开庭只说不同意离婚,其他的我什么都不说。

  “我坚决不同意离婚,我要求法庭依法追究陈兵的重婚罪法律责任。”果然张桂儿的答辩十分的简约,法官都感到很吃惊。

  “张桂儿,按照我们法院内部的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要判准予离婚的。这农村老话说捆绑不成夫妻。强扭的瓜儿不甜。我看呐,你还是应该考虑考虑,好聚好散吧。人总不能一条道走到黑。”郭亚萍长长的叹了口气,劝慰张桂儿道。

  “我们家把所有的能给他的东西都给他了,我们家为了供他上大学。掏空了所有的积蓄,借遍了所有的亲朋好友。他现在看我人老珠黄,就想把我一脚蹬掉。我可以同意离婚,但我那两孩子咋整?我不能让别人指着我的脊梁骨骂我的两个孩子是个没爹的孩子。陈兵,你给我听好了。我不会放过你的!”张桂儿咬牙切齿的回道。

  “既然如此,说明被告对原告的感情十分深厚。我说陈兵,每家过日子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大家互相宽容一下,这就过去了。你不为你自己考虑,你也应该为你两个孩子考虑一下。这次你们就和好吧。”郭亚萍又反过来劝说了一气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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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庭长,这日子没法过,每天都吵吵闹闹的。被告对我的要求是把我当猪一样的,每天都关在圈里,如果我稍有不慎,被告就不让我,这日子我还怎么过?”陈兵似乎也有无穷的委屈,要向法庭诉说。

  “陈兵,你凭良心想一想,以前我管过你吗?你以前和表哥在一起好好的干律师,我管你干嘛?但你后来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和那个**人张花花天天混在一起,我能不管吗?”张桂儿手指着陈兵的鼻子厉声说道。

  “那你们就不要再争吵了,我们继续开庭吧。被告张桂儿,你说原告陈兵出轨,有什么证据吗?你是否需要向本庭提出反诉?如果本庭判决你们离婚的话,你是否要求陈兵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郭亚萍问。

  “有,我上次开庭举过的录音证据。如果法庭判决离婚,我当然要求陈兵赔偿我的精神损失。”桂儿答道。

  “那你现在提出反诉,要求被告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多少钱呐?”郭问。

  “十万元。”张桂儿应道。

  “请反诉人在七日之内向本田预交反诉费用二千元。否则俺撤回反诉处理。”郭亚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