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三百二十章周旺旺案二审之一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九时,周旺旺杀人案的二审在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请上诉人陈述上诉的事实和理由。”审判长韩云飞道。

  “我要检举一起杀人案。应该属于有立功情节。”周旺旺回道。

  “请上诉人的代理律师具体陈述一下相关举报线索或立功相关事实。”韩云飞审判长作出具体指令。

  “我的当事人要举报薛丽被害一案。根据目前公安机关的侦查材料,刘小云已经活着回来了。证明刘小云并不是刘大豹涉嫌杀人一案被害人。刘大豹也不是该案的真凶,经法院再审,刘大豹已经被无罪释放。真正的被害人是薛丽。”杜一刚律师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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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人只是提供了薛丽是被害人这一事实。仅凭这一点不构成检举揭发的立功,因为公安机关已经查清刘大豹涉嫌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是薛丽。换句话说,上诉人并没有提供新的案件线索。所以其构不成立功。”公诉人,滨江省检察院检察员李大明反驳道。

  “另外,我们还能够补充提供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刘三虎的作案线索。刘三虎是刘小云的邻居。他当时知道刘家收了徐卫的彩礼。出事的那天晚上,他和徐卫还在一起喝酒庆祝。另外这个人的左侧大腿处有一处匕首刺伤的疤痕。这很可能是在与被害人薛丽搏斗中形成的抵抗伤。我们提供这些作案嫌疑人的线索应该构成立功。”杜律师补充道。

  “请上诉人就上诉事实向法庭举证。”韩云飞审判长用目光扫了一眼杜律师示意其可以开始举证了。

  杜一刚沉着地向法庭举出了两份证据,一份是照片一张。这张照片上的氤氲水汽证明其是在浴室中拍摄的,可以看出照片上的刘三虎左大腿处有一明显刀伤后形成的疤痕。另一份是阿蛮和徐卫的录音资料一份。徐卫在录音中说薛丽出事的那天晚上,他和刘三虎在一起喝过酒。因为他和刘三虎是好朋友,为了庆祝他快要和刘小云结婚的事。喝过酒之后,刘三虎就自己离开了。徐小卫陈述刘三虎离开的时间和被害人死亡的时间一致。而且徐卫在录音中专门说了一句,在刘三虎离开的时候,刘三虎身上没有任何伤。

  “请公诉人对上诉方的证据进行质证。”韩庭长边说边将证据交给了公诉人李大明。

  “这些证据只是上诉方提出的一些怀疑性的材料。必须由我们交给公安机关侦查,如果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能够证明犯罪的事实,即薛丽被害的真相,才可以作为上诉人立功的线索。否则仍然构不成立功的线索。”公诉人李大明看了看材料提出了自己的质证意见。

  “据辩护方庭前向本庭陈述,被告方多次和被害人交涉赔偿事宜。现在被害方是什么意见?”韩云飞扫了一眼坐在被害人席位上的被害方代理律师王大发。

  “我方坚决不同意和被告方和解。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周旺旺处以极刑,以儆效尤,以平民愤!”王大发面色冷凝,声色俱厉地道。

  “周旺旺,你这个狗东西,还我女儿命来。你想用你那几个臭钱买你这条狗命,你办不到。”坐在王大发身旁的张巧巧的父亲张维怒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