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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人不是你杀的,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公诉人可以就申诉人当庭陈述发表意见。”封海涛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以及各位参与庭审的各位,相信通过公诉人的讯问,大家可以确认一点,那就是田刚的供述与本案案件事实完全一致。如果案件并非其所为,如果他是被刑讯不得不做出有罪供述。那么他是如何做到做出与案件事实完全一致的供述呢?”石青山的问题引发法庭里所有人的深思。

 “案件正在侦破过程中,一些情况并未对外公布。就算是田刚也是不可能知道的。既然田刚不可能知道,他却可以说出案件的事实,包括每一个细节,甚至于有一些侦查人员都没有注意的细节。这说明了什么呢。”

 “有一点公诉人是没有异议的,那就是案发的时候,田刚正处于慌乱的状况。不过,他的慌乱,并非因为妻子的被害。而怕自己的罪行被查出来。当警方找上门时,他心理防线被突破,就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然而人的思维规律就是这样。当田刚开始冷静下来时,他会发现自己应当有很多借口或理由,来对抗警方的盘查。可是他没有使用。那么能不能弥补已经形成的不利局面,让对自己不利的口供失去效力呢?田刚不是不想,而是他无能为力。”

 “口供一旦形成,就被牢牢地固定下来。就算是再审,也需要想个办法,把口供打掉。否则一切都已经供述,又谈何翻案。”石青山的话很直白,却也很明了。在整个观点的表述中,石青山并没有使用什么专业术语,几乎所有人都听明白了他的意思。

 “刑讯逼供是最好的,也是唯一可以打掉口供效力的借口。所以辩护人刚刚一直在强调,申诉人的口供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的。我可以负责任地对大家说,如果嫌疑人、被告人想要翻供,最好最有效的理由,就是刑讯逼供。否则他们根本就无法面对自己曾经供认的事实。”

 “这种手法既不高明,更不是什么新鲜事。所以公诉人提请法官注意,田刚口供的内容与案件事实的契合性,并非凭空产生。并且,田刚在本案中的口供一直非常稳定。不只是侦查机关取过申诉人的口供,检察机关也曾经取过其口供。口供的内容是一致的。申诉人总不会说,检察机关也对其刑讯逼供了吧。”

 石青山的话引起所有人一阵哄笑。的确,如果是被刑讯所逼迫,那也应该乱说一气。怎么可能交代得这么清楚明白。这明显是田刚为了脱罪而耍的花招。

 “案件进入再审阶段,前面已经经过两次审理。申诉人都聘请的辩护人,却始终没有提出过刑讯逼供这件事。再审的时候,刑讯逼供的情节突然出现了。证据还是确凿的,这件事情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诡异。”

 “公诉人认为,申诉人在本案中的口供已经为办案机关查证属实。并且经过检察机关的核实,其也未提出过系刑讯逼供被迫作出供述。案件经过两次审理,多次质证,申诉人均认可口供的真实性。因此,公诉人认为申诉人在本次审理中的翻供,属于认罪状态不好。其在本案的口供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问题,应当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