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胜诉

 乔瑞达拿出一份只有两页的文件,继续说道:“这份就是瑞达电子厂保存的林孟松用工合同的原本,上面详细标注了他的入职时间。至于林孟松在瑞达电子厂从事的工作,在合同上也有标明,是技术顾问。林工担任一个以组装手机、平板电脑为主要业务的电子厂的技术顾问,我想这应该不会违反敬业禁止协议吧。”

 其实林孟松最早在瑞达电子厂工作的时候,从事的就是28nm制程工艺的研发工作,只不过瑞达电子厂从未对外承接过芯片生产业务,外界不得而知罢了。自从瑞芯晶圆厂一期工程建成之后,林孟松就转去了瑞芯,连带芯片生产设备,一并转移了过去,现在瑞达电子厂内,就剩下四间空空如也的无尘车间,任谁过去调查,也发现不了什么。

 法官看过用工合同原件之后,又把文件向原告方展示。看到这份瑞达电子厂的用工合同,入职时间正好是前年的9月份,沈康平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他没想到,林孟松在入职瑞芯晶圆厂之前,还曾经在瑞达电子厂工作了一段时间,正好避开了竞业禁止协议的限制年限,这岂不是说明,他们的控告完全不成立。原告的辩护律师还想要垂死挣扎一番,说道:“我怀疑这份合同,是为了帮被告脱罪,特意伪造的。我从未见过如此简陋的用工合同,工资待遇模糊不清,责权前后矛盾,一看就是临时拼凑起来的东西。”

 被告辩护律师段志行也在此时发言道:“我早就猜到你们会对合同的真伪提出质疑,我们瑞达电子厂和瑞芯晶圆厂都是正规公司,签订的所有用工合同,都是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要交给社保局备案。如果你们怀疑这些合同的真伪,可以随时向我们德诚市的社保局提出查询请求。”

 接下来原告和被告双方,围绕着合同的真伪,林孟松在瑞达电子厂的工作,和芯片制造是否有关,是否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是无论原告方如何强词夺理,如何胡搅蛮缠,也难以影响法官和旁听席众人的判断。一些媒体记者,将整个庭审过程,以文字直播的方式,放到了网上,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围观。

 “这个台积电也太霸道了吧,已经离职多年的员工,想要找一份工作糊口,也要受到他们的限制。”

 “敬业禁止协议,在一些技术保密要求比较高的行业内,确实存在,但是像今天这样,对簿公堂的情况,非常的少。”

 “垃圾瑞芯晶圆厂,盗用别人的技术还不承认。我就说一家刚刚成立了一年多的本土工厂,怎么可能领先全世界,掌握7nm芯片生产工艺,原来这些技术都是从台积电偷来的,这就难怪了。”

 “楼上的狗是谁家的,如果无人认领,我就打死吃肉了。”

 “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相信瑞芯晶圆厂的7nm芯片生产工艺,是从台积电偷来的。要知道台积电也不过刚刚掌握28nm制程工艺罢了,和7nm工艺,差着至少两代以上,没道理盗版的比原版的还要利害吧。”

 “从现在的庭审情况来看,今天这个案子,台积电肯定是要败诉了。不知道专利技术盗用案什么时候开庭审理?”

 “查了下林孟松林总的个人履历,差点闪瞎我的钛合金狗眼,当真是牛x的人生不需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