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商票

第三百三十二章:商票

 郭翀点头:“是,微臣曾有幸目睹天颜!”

 朱元璋指了指脸色铁青的冯胜:“他呢?”

 “微臣知道,是宋国公。”郭翀面色板正的回答。

 冯胜这下子有些面子挂不住了,气呼呼的道:“你这死心眼的书生!”

 他本身就是埋怨,结果郭翀有些较真的道:“下官并非死心眼,而是手持利剑,不敢徇私!若手持法律利剑还徇私于官僚士绅,那岂非官官相护?”

 “你这……。”

 冯胜梗着脖子,有些僵住了。

 朱元璋不免有些受到震动:“好一个手持利剑!”

 “依法治国,难道有什么问题?”

 郭翀点头:“是的陛下,晋王殿下也是如此说的。”

 “将你手里的书本给咱。”朱元璋说道。

 郭翀将手里的册子递上。

 这一本漠南行省的临时行政法律文书,其中的法律文本其实书写的并不多,因为这是民事法,而非刑法跟宪法。

 其中也大多都是一些处理民事纠纷的条规。

 比如:损坏公物罪、恶意造谣罪、强买强卖罪等等。

 其中凡是涉及到侵犯财产数目过大,或者造成影响恶劣的,全部要拉去挖煤。

 这个年代挖煤不比后世,这个年代挖煤是在露天煤场里面用凿子敲煤块,然后自己拿着扁担挑,每天要完成三十石的数额,完成就可以休息。

 如:损坏公物达十贯以上,经由所属人报案并且判决,除赔偿款项以外。被告将会于东山煤场义务劳工一旬,也就是十天。

 十天时间,每天三十石煤,合计三千六百斤。

 这个处罚方式相比较于锦衣卫的手段,那简直是被亲娘抱在怀里,温柔到了极点。

 但是关键在于!

 既教育了犯人,又创造了利益。

 朱元璋越看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

 等到几人走出了衙门,朱元璋才回过神来。

 “冯老二。”朱元璋招呼了一声。

 冯胜凑上来:“皇爷,啥事?”

 “去,把罚款交了。”朱元璋抬手指着一旁的缴纳罚款的窗口。

 冯胜的脸顿时委屈了一些,随后挠着头,从怀里掏出两根金条:“老爷,咱就这个玩意,这拿去交罚款……。”

 这时候,朴不成走了出来,从怀中掏出一张纸质的票子递给冯胜,轻声道:“公爷,用这个!”

 朱元璋皱眉看着朴不成手里的东西,问道:“这是啥?”

 “老爷,这是商票。”

 说罢,朴不成从怀中掏出一叠。

 “这是在城中通用的商票,凭借商票可以在兴国商会总会兑换等价的铜钱!数目以一百钱、五百钱、一贯为单位。这就是最小数额的百钱票。”

 说完,将商票递给了朱元璋。

 朱雄英也好奇的凑过来,随后一脸惊奇,道:“祖父祖父,这上面咋会有你?”

 果不其然,朱元璋也发现了这一点。

 这钞票上,居然是自己的画像,而且画的相当逼真。

 浓眉大眼,国字脸,脸型轮廓分明。

 他立马想到了自己之前跟太子定下的国策,大明宝钞。

 宝钞!

 他眼前一亮。

 随后问道朴不成:“此物在城中可有人认可?”

 朴不成轻笑道:“那是自然,凡是城中商会交易,如今都用这商票来往,甚至南方不少商会也不再使用铜钱,而是用商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