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之迷离 作品

第105章 天魔族与魔灵根

黑衣御姐在龙帝的威慑下,整个人都变得老实了很多。

 可以说李舜是问什么,黑衣御姐就答什么。

 关于这座秘境的事情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在这里。

 她的记忆缺失太多,很多东西她都记不住。

 只是知道她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秘境之中,她掌握着整个秘境的控制权。

 因为她眷属全都是一些魔物,没有高智慧型的手下。

 所以黑衣御姐把主意打到了秘境之外的修士身上,准备将他们收服作为自己的手下为自己的复活大计做准备。

 在她有心把秘境现世时,有一个人类男子正好闯了进来。

 黑衣御姐将他引导到了自己的面前,招揽他成为自己的手下。

 人类男子表示十分愿意效忠她,并且表示的忠心耿耿。

 多年来人类男子不断替她发展扩大自己的势力,还会把恢复神魂的珍贵宝物上贡给她。

 见其如此忠诚,黑衣御姐除了用秘法给手下们都衍生了一条魔灵根外。

 还把一部分的秘境控制权给予了那个人类男子。

 这么做的后果就是助长了对方实力外,还扩大了对方心中贪婪和欲望的增长。

 到最后更是联合其他手下倒反天罡想要控制住她,想要夺取秘境中最核心的部分。

 取缔她成为新的秘境之主。

 好在黑衣御姐留了一手,秘境的核心控制权一直在她手上才没有让对方得逞。

 李舜三人还在猜测这个人类男子的身份时。

 龙帝的举动确实有些反常。

 “衍生魔灵根的秘法,你是天魔族余孽。”

 龙帝突然目光不善的看着黑衣御姐,一副非要杀了她的样子不可。

 “喂喂喂!人类你好好管管啊,你问的我都说了。你不能让它吞了我!”黑衣御姐慌张的看向李舜说道。

 龙帝给她带来的威慑实在是太大,生怕对方一个不高兴就把她吞了。

 对于面前这个有些天真的远古魔族,李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一时间有些犹豫要不要让龙帝把她吞了。

 “李小子,你可不要心软。如果你今天把她放走,那就是放虎归山。天魔族远远要比其他魔族恐怖的多。”

 龙帝严肃的语气,令李舜意识到天魔族绝非善茬。

 在李舜追问之下才知道这天魔族最恐怖的地方,就是那衍生魔灵根的秘法。

 魔灵根是只有魔族血统才有可能异化出来的一种十分强大的异化灵根。

 天生的魔灵根修士可以说是千万里挑一都不为过。

 最恐怖的是,这种灵根有一种快速提升资质的方法。

 那就是魔灵根修士拥有者可以达到相互吞噬掠夺,做到提高灵根品阶的效果。

 远古时期的天魔一族持有这种秘法,为魔族造就了大量的魔族天才修士。

 可以说是远古各族的重点打击对象,见到就杀绝对不可能放过。

 龙帝本以为天魔族早就消失殆尽,没想到竟然还有余孽在这个地方。

 听完龙帝的描述,李舜几人震惊无比。

 “原来我这么厉害的吗。”

 黑衣御姐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脸颊。

 在她看来这都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而已。

 “......”李舜三人都无语住了,人家那是在夸你吗?

 分明就是想要你的命好吧。

 “不对!不行,你们不能杀我。我还没出去外面看看长什么样呢,我也没有害人。你们凭什么杀我!”

 黑衣御姐这才反应过来赶忙说道。

 李舜闻言更加犹豫不决,看这货不是很聪明的样子。

 能够被手下们集体反水困在眷属肚子里,估计想害人智商都不够。

 “李舜,可以先不用杀她。留着她对你会有更大的用处,不过你得要使用灵魂烙印控制住她。她要是不愿意,就直接杀了她以绝后患。”

 沉默许久的珍珠美人传音道。

 “好。”李舜觉得珍珠美人的方法可行,毕竟直接杀了黑衣御姐确实太浪费了。

 说不定能够从她身上得到更多关于魔族的消息。

 龙帝听到两人之间的传音,只是不满的哼了一声后又回到了李舜的神识海中。

 她知道自己是吞不了这个天魔族的灵魂了。

 “我可以不杀你,但是你必须得要让我在你的灵魂中种下烙印。否则你现在就得死。”

 “什么!本王可是....”黑衣御姐听到李舜的话瞬间就不乐意了。

 可珍珠美人的威慑出来后,她只好一脸幽怨委屈的答应了下来。

 李舜没有太多废话,在她的灵魂中种下了烙印。

 “人族果然没一个好东西。”黑衣御姐心中恶狠狠的暗骂道。

 “你叫什么名字。”李舜问道。

 “本王,额。回主人,奴婢名叫紫馨。”

 紫馨还想自称本王的,可见李舜那不满的表情她瞬间变了副脸。

 整个人要多恭敬有多恭敬。

 听见这么一个御姐叫自己主人,李舜忍不住老脸一红。

 “咳咳!紫馨是吧?你之前说的那个人族是不是叫韩忠。”李舜干咳两声转移话题问道。

 “没错!就是这个该死的人族!额,当然说的不包括主人您。”

 黑衣御姐听到韩忠的名字情绪直接爆炸。

 丁香感觉事情都说的通了,韩忠肯定是在这座秘境和紫馨的帮助下才突破到元婴境中期的。

 甚至其他拥有魔灵根的手下都已经惨遭韩忠毒手,全给吞噬殆尽。

 不然以他的资质在修炼几百年都很难突破元婴境。

 “紫馨大人,那您说的魔灵根我是否可以获得。我可以为您奉上比韩忠更丰厚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