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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头笑了笑,眼角眉梢里全是娇俏,还有一种明目张胆地肆意。

 言君梧不自觉也弯起了嘴角,莫名跟她待在一处时就很快乐。

 “我在这里待一个礼拜,之后就要回石门市,跟我一起去?”

 “唔,看你表现,哥哥要是让我开心了,我就考虑一下,哥哥要是让我不开心了,我就自己去玩。”她坐在小桌子上,笑盈盈地晃着腿。

 “那欢欢好狠心呀,才跟我在一起,就想一个人出去玩了,真坏。”他站起来,双手撑着桌子,低头咬吻她的唇。

 “哥哥,嘴疼,不想亲亲了。”

 他呼吸乱了几瞬,最后还是克制住了。

 “对不起,弄疼你了,那还涂口红么?”刚刚浅尝过接吻滋味的男人,真的特别控制不住自己,老想跟她亲热。

 “涂的。”尽欢最是爱美,出去了怎么可以不涂口红呢,嘴巴疼也要涂。

 她被亲肿后,再涂唇蜜,性感地叫人想要再咬一口,言君梧在镜前自后抱住她的时候就是这么个想法。

 “好啦,哥哥我们出去买东西!我什么都没带耶。”

 “好。”

 言君梧今天开出来的是一辆白色的兰博基尼。

 他爱玩,所以不管是老家还是工作地方,都有许多跑车。

 今天开这么张扬的,也是想着现在的小姑娘应该喜欢跑车比较多。

 尽欢其实没什么感觉,以前马车都是越大越好,现在这些车子反倒是越紧窄越值钱了,也挺奇怪的。

 他忽然把手伸了过来。

 尽欢笑着把自己的手指头点在他手心上。

 言君梧要握紧,她就抽走。

 如此反复几次后,他在红绿灯处停下来,直接揉了揉她的脑袋:“调皮鬼,不知道你男朋友单手打方向盘就是为了腾出手牵你吗!快点,小手伸出来,跟哥哥牵手。”

 “好嘛好嘛,牵就牵嘛。”她把自己的手伸过去,言君梧紧紧握住。

 “晚上带你去大桥底下吃冷饮。”

 “可是很冷诶。”尽欢诧异地看向他。

 言君梧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我们这边一年四季都喜欢吃夜宵的,南门大桥底下全是冷饮摊,很热闹,今天是咱们两个在一起的第一天,我想带你慢慢习惯我的生活,当然你想做什么也可以告诉我。”

 “我想早上吃火锅,中午吃烤肉,晚上吃海鲜,夜宵吃烧烤。”她越说眼睛越亮,这简直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活!

 “好啊。”

 她没有衣服,所以第一站就是买衣服,这家店还挺有意思的,女装店里全是男销售,而且各个都长的不错,接待的小哥嘴特别甜,一口一个妹妹的喊,真漂亮,太美了,特别适合你,虽然尽欢免疫夸奖,但是心情确实不错。